常住人口733.2万人(2018年)。
截至2018年末,湛江常住人口73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15.3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3.01%,比上年末提高0.92个百分点。
全年出生人口11.44万人,出生率15.63‰;死亡人口4.05万人,死亡率5.54‰;自然增长人口7.39万人,自然增长率10.1‰。
扩展资料:
湛江市位于****最南端、广东省西南部,处在粤、桂、琼三省(区)结合部。面积1.25万平方公里,辖5县(市)4区,拥有1个**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6个省级经济开发试验区;
是我国**南端的港口城市,为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一类大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
**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绿化达标城市、**十佳绿色城市、**城乡建设范例城市、**十大低碳生态城市、**十佳绿色生态城市、**人居环境范例城市和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
**三十四年(1945年)9月,设市级建置,定名湛江市。因历史上曾属椹川县,境内曾设椹川巡检司,因而得名。1983年9月,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县体制,湛江市为省直辖的地级市。
湛江位居粤、琼、桂三省(区)交汇处,是**西南各省通往国外的主要出海口,亦是****通往东南亚、非洲、欧洲和大洋洲海上航道最短的重要口岸。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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