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装合格证
1、生产企业(或者经销代理商)名称 :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名称和地址应符合5.1条形,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2、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符合标准5.2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3、号型或规格产品号型或者规格应符合标准5.3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4、产品标准编号产品标准编号应符合5.8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5、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等级应符合5.9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6、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应符合5.9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7、安全标识应符合gb18401分类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二、商标结构
1、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主要分为。
3、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4、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5、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6、字母商标: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7、数字商标:用**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扩展资料:
一、商标构成
1、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2、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3、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4、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
5、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7、声音商标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8、上述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9、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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