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是没有携带,被**查到会扣留机动车,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提供**会退还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并随身携带《机动车**》
2、驾驶机动车未携带《机动车**》的,惩罚如下
(1)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被吊销或者《机动车**》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或者《机动车**》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机动车**》的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提交相关证件方可取回扣押车辆。
扩展资料:
**种类:a1、a2、a3、b1、b2、c1、c2、c3、c4、d、e、f、m、n、p共15个级别。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这说明**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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