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9月到公司任经理一职,入职时与公司总经理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之一谈好工资条件为年薪 公司年利润的2%-6%的分红我是否可以通知法律来拿到我应得的分红及余下没拿到的年薪?

宋臻滢 2024-12-02 2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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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证据证证实当初入职时用人单位与你关于**达成的协议,你完全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并可就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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