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国庆节卖房的,买房交了5万订金,当时说好的是12月1日配合还房贷,现在由于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买方没有在12月1日配合还房贷,这个算违约吗。还有,11月办了公证书的,这样子,我不卖了,算违约吗?继续卖给买方,贷款利息等额外费用算谁的?

X-idea呈会玩 2024-05-25 21: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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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你们的合同内容来履行,对方有违约的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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