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08年4月份在本单位工作,08年6月试用期结束至今2013年2月未签劳动合同,也未按承诺给我缴纳社保

等我一起入梦 2024-06-03 08: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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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1年以内支付2倍工资赔偿,超过1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你单位支付你11个月的2倍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你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费和滞纳金。维权:你可以到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调解,无论你辞职与否,都是可以申请仲裁的。首先,你需要提供你的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工资单(条)、**(最好有公章)、工作照、工作服、考勤表或者同事证词,以上这些证据你只需要提供一种就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仲裁就会受理。拿着这些证明到仲裁去拿申请表,填写后递交申请,在接到你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通知你是否受理,如果仲裁受理,那么会在45日内作出调解或裁决。另,仲裁受理后,是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希望能帮到你~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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